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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看到報紙在比較,幾個星媽花在小孩身上的錢。台灣有個星媽,有個和程寶差不多大的小孩,平均一個月花費是6萬,其中包括了治裝費每個月就2萬,帶小孩出去玩也差不多每個月2萬。
之前也有看過電視上崔**在說她小孩買的玩具大概有十幾萬,治裝費也是一個月二、三萬,出國坐商務艙。不過這些比起後來看到報導阿湯哥的女兒,衣櫃裡的衣服大概就值35萬美金(一千多萬台幣),好像是小巫見大巫了。
那我們這些平民百姓一個月花多少養小孩呢?
程寶因為是媽媽自己帶,所以托兒費省下來了,餵母奶,所以奶粉錢省下來了,這樣好像最大的開銷是尿布錢,但是兩歲後也不用省下來了。
每次覺得這麼省,程寶玩具、故事書和衣服的錢,我就花的比較隨興,每個月固定巧虎和小太陽的雜誌,換季的時候網路買衣服,偶爾買買新的故事書,好像也都還好,不過現在上幼稚園去了,大概平均一個月八千塊是最大的開銷了!
一個月花十萬元養的小孩,跟一個月花五千元養的小孩,長大到底會有什麼不同嗎??
其實如果有能力,一個月賺幾十幾百萬,也許並不覺得花個六萬在小孩身上算多。
我想從小媽媽願意買書念故事給小孩聽,帶小孩出入文化場所,瞭解各種表演,出國走走看看,這小孩的視野絕對會不同的。
可是還有最重要的是性格教育,如果穿華服,彈鋼琴,看表演,卻沒有一顆善解人的心,怎麼樣還是令人覺得討厭。
所以程寶寶,媽媽可以給你的物質是有限的,可是希望在精神和教養方面,媽媽能夠讓你學會愛人然後被愛,所以媽媽肚子裡的妹妹,請你小心不要在踢到她了,等妹妹出生後,別忘了要做個好哥哥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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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程寶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